一、本次国债计划续发行1700亿元,实际续发行面值金额1700亿元。
二、本次国债经招标确定的续发行价格为98.62元,折合年收益率为1.79%。本次国债续发行部分从招标结束后至4月3日进行分销,从4月8日起与原发行部分2520亿元合并上市交易。
三、本次国债续发行部分起息时间、票面利率等要素均与2025年记账式附息(四期)国债相同,即起息日为2025年2月15日,票面利率为1.61%,按半年付息,每年2月15日(节假日顺延,下同)、8月15日支付利息,2035年2月15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。
其他事宜按《国债业务公告》(2025年第1号)规定执行。
特此公告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
2025年4月2日